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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1-18 13:26:36 | 本章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 | 浏览人数:1375人
随着城市的车辆不断增多,停车难题日益凸显。1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上获悉,合肥市正式出台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将通过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一系列举措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据悉,目前合肥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约有150万辆。按照机动车保有量和停车位配比低限测算,需156万个停车位,然而实际上目前全市停车位有130万个,停车缺口大约为26万个。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停车难的问题将日益凸显。该实施细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破解停车场建设中的难点和热点,有效缓解市区停车难得的问题。

合肥市体育馆等3处将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

实施细则中提到,新建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应同步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并鼓励对既有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进行改造,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

据介绍,黄山路与怀宁路交口、亳州路与一环路交口、王下份等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很快将投用。按照计划,还将在杏花公园、合肥市体育馆、经开区大学城绿轴地下空间新建公共停车场。同时制定三年计划,在市区多个区域新建公共停车场,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公共停车场最高奖补3万元

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建公共停车场,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了奖补方案。具体奖补标准根据停车设施来确定的,其中地面车位建安费估算10000元/停车位,奖补标准为1000元/停车位。地上自走式停车楼建安费估算80000元/停车位,奖补标准为20000元/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统一奖补标准则为30000元/停车


新建停车场配建不少于2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实施细则中提出,新建公共停车场应全部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留电力负荷),并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此外,新能源汽车还可享受优惠停车。即在政府及其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位)每天可免费停2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在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

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市价格部门针对不同等级路内停车位制定差异化收费政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由双方协议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驻车换乘(P+R)停车场实行优惠收费。

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公共停车场经营者不提供税务部门监制发票、未公示收费标准或者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

本文来源: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

http://hffd.hefei.gov.cn/5890/201901/t20190117_2706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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